庐江申请廉租房的步骤如下:
由廉租房申请人(户主)持相关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。
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,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、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,并提出初审意见,同时张榜公布。
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,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,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。
民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,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,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。
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15天。
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,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,书面通知申请人,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。
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数量不足,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。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,并安排入住。
申请条件
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。
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。
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。
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、扶养或抚养关系,并一起共同生活。
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。
所需材料
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。
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,离异的提供离婚证。
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,如房屋租赁合同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。
填写并经认定的核定表。
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,如低保证明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。
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,以确保顺利获得廉租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