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您丢失了三方协议,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:
在当地省级以上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,声明您的三方协议作废。
下载就业协议补办申请表和补办就业协议申请书。
准备相关材料,包括遗失声明报纸和补办申请,提交给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审核。
审核通过后,学校会在就业网和宣传栏公示补办信息。
如果三方协议丢失是由于单位原因,由原单位出具丢失证明。
同样需要在省级以上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。
提交补办申请和相关材料,包括丢失证明和补办申请。
学校审核通过后,会在就业网和宣传栏公示补办信息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,并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。
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》指出,毕业生、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的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依据。
注意事项:
补办三方协议可能涉及一些手续费用。
补办完成后,请妥善保管新的三方协议。